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谋划行为,保障畜禽产物质量宁静,掩护和合理使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谋划者的正当权益,促进畜牧业连续康健生长,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掩护使用、繁育、饲养、谋划、运输等运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本法第十一条划定宣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蜂、蚕的资源掩护使用和生产谋划,适用本法有关划定。第三条国家支持畜牧业生长,发挥畜牧业在生长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接纳措施,增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勉励和扶持生长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工业化谋划,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生长优质、高效、生态、宁静的畜牧业。国家资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域、贫困地域畜牧业的生长,掩护和合理使用草原,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第四条国家接纳措施,造就畜牧兽医专业人才,生长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事业,开展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宣传事情和畜牧兽医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第五条畜牧业生产谋划者可以依法自愿建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增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第六条畜牧业生产谋划者应当依法推行动物防疫和情况掩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视检查。
第七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卖力全国畜牧业的监视治理事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视治理事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规模内,卖力有关促进畜牧业生长的事情。
第八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畜牧业生产谋划者改善畜禽繁育、饲养、运输的条件和情况。第二章 畜禽遗传资源掩护第九条国家建设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接纳措施,增强畜禽遗传资源掩护,畜禽遗传资源掩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畜禽遗传资源掩护以国家为主,勉励和支持有关单元、小我私家依法生长畜禽遗传资源掩护事业。
第十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卖力畜禽遗传资源的判定、评估和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定,负担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和使用计划论证及有关畜禽遗传资源掩护的咨询事情。第十一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卖力组织畜禽遗传资源的观察事情,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陈诉,宣布经国务院批准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第十二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凭据畜禽遗传资源漫衍状况,制定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和使用计划,制定并宣布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名录,对原产我国的珍贵、稀有、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重点掩护。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凭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和使用计划及本行政区域内畜禽遗传资源状况,制定和宣布省级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名录,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存案。
第十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凭据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和使用计划及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名录,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凭据省级畜禽遗传资源掩护名录,划分建设或者确定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掩护区和基因库,负担畜禽遗传资源掩护任务。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掩护区和基因库,未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惩罚受掩护的畜禽遗传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应当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定期收罗和更新畜禽遗传质料。有关单元、小我私家应当配合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收罗畜禽遗传质料,并有权获得适当的经济赔偿。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掩护区和基因库的治理措施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四条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判定前,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掩护方案,接纳暂时掩护措施,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存案。第十五条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评估论证后批准。
经批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支境动植物检疫法》的划定管理相关手续并实施检疫。从境外引进的畜禽遗传资源被发现对境内畜禽遗传资源、生态情况有危害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的,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有关主管部门,接纳相应的宁静控制措施。第十六条向境外输出或者在境内与境外机构、小我私家互助研究使用列入掩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出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的,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支境动植物检疫法》的划定管理相关手续并实施检疫。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判定前,不得向境外输出,不得与境外机构、小我私家互助研究使用。第十七条畜禽遗传资源的收支境和对外互助研究使用的审批措施由国务院划定。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谋划第十八条国家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元开展团结育种,建设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第十九条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判定,并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通告。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措施和畜禽遗传资源的判定措施,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审定或者判定所需的试验、检测等用度由申请者负担,收费措施由国务院财政、价钱部门会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举行中间试验,应当经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培育者的正当权益受执法掩护。第二十条转基因畜禽品种的培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切合国家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治理的划定。
第二十一条省级以上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可以组织开展种畜优良个体挂号,向社会推荐优良种畜。优良种畜挂号规则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二条从事种畜禽生产谋划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元、小我私家,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谋划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判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谋划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谋划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执法、行政法例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治理和育种记载制度;(六)具备执法、行政法例划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质料的生产谋划许可证,除应当切合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划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切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实验室、生存和运输条件;(二)切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种畜数量和质量要求;(三)体外授精取得的胚胎、使用的卵子泉源明确,供体畜切合国家划定的种畜康健尺度和质量要求;(四)切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质料的生产谋划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事情日内依法决议是否发给生产谋划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谋划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详细审核发放措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详细收费治理措施由国务院财政、价钱部门制定。第二十五条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谋划者名称、场(厂)址、生产谋划规模及许可证有效期的起止日期等。
克制任何单元、小我私家无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的划定生产谋划种畜禽。克制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第二十六条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举行相助配种的,不需要管理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第二十七条专门从事家畜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繁殖事情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公布种畜禽广告的,广告主应当提供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广告内容应当切合有关执法、行政法例的划定,并注明种畜禽品种、配套系的审定或者判定名称;对主要性状的形貌应当切合该品种、配套系的尺度。
第二十九条销售的种畜禽和家畜配种站(点)使用的种公畜,必须切合种用尺度。销售种畜禽时,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种畜禽及格证明、动物防疫监视机构出具的检疫及格证明,销售的种畜还应当附具种畜禽场出具的家畜系谱。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质料,应当有完整的收罗、销售、移植等记载,记载应当生存二年。第三十条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三)以不切合种用尺度的畜禽冒充种畜禽;(四)销售未经批准入口的种畜禽;(五)销售未附具本法第二十九条划定的种畜禽及格证明、检疫及格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六)销售未经审定或者判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第三十一条申请入口种畜禽的,应当持有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入口种畜禽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六个月。入口的种畜禽应当切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技术要求。
首次入口的种畜禽还应当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举行种用性能的评估。种畜禽的收支口治理除适用前两款的划定外,还适用本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相关划定。国家勉励畜禽养殖者对入口的畜禽举行新品种、配套系的选育;选育的新品种、配套系在推广前,应当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第三十二条种畜禽场和孵化场(厂)销售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应当向购置者提供其销售的商品代仔畜、雏禽的主要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饲养技术要求和有关咨询服务,并附具动物防疫监视机构出具的检疫及格证明。
销售种畜禽和商品代仔畜、雏禽,因质量问题给畜禽养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卖力种畜禽质量宁静的监视治理事情。种畜禽质量宁静的监视磨练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种畜禽质量磨练机构举行;所需磨练用度根据国务院划定列支,不得向被磨练人收取。
第三十四条蚕种的资源掩护、新品种选育、生产谋划和推广适用本法有关划定,详细治理措施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章 畜禽养殖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凭据畜牧业生长计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生长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物市场竞争力。国家支持草原牧区开展草原围栏、草原水利、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基地等草原基本建设,优化畜群结构,改良牲畜品种,转变生产方式,生长舍饲圈养、划区轮牧,逐步实现畜草平衡,改善草原生态情况。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财政预算内摆设支持畜牧业生长的良种补助、贴息津贴等资金,并勉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畜禽养殖者购置优良畜禽、繁育良种、改善生产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
第三十七条国家支持农村团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互助经济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生长规模化、尺度化养殖。乡(镇)土地使用总体计划应当凭据当地实际情况摆设畜禽养殖用地。农村团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互助经济组织根据乡(镇)土地使用总体计划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治理。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卖力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规模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地治理法》的划定管理。第三十八条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向农民提供畜禽养殖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国家设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事情经费。
国家勉励畜禽产物加工企业和其他相关生产谋划者为畜禽养殖者提供所需的服务。第三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具备执法、行政法例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防疫条件;(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举行综合使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惩罚设施;(五)具备执法、行政法例划定的其他条件。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存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省级人民政府凭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生长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尺度和存案法式。第四十条克制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掩护区,风物胜景区,以及自然掩护区的焦点区缓和冲区;(二)城镇住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执法、法例划定的其他禁养区域。第四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设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载、标识情况、泉源和收支场日期;(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泉源、名称、使用工具、时间和用量;(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置惩罚情况;(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内容。第四十二条畜禽养殖场应当为其饲养的畜禽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情况。
第四十三条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执法、行政法例的划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二)使用未经高温处置惩罚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三)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四)执法、行政法例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康健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四条从事畜禽养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划定,做好畜禽疫病的防治事情。第四十五条畜禽养殖者应当根据国家关于畜禽标识治理的划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标识不得收费,所需用度列入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第四十六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使用或者无害化处置惩罚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情况。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违法排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情况污染危害的,应当清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综合使用设施。
第四十七条国家勉励生长养蜂业,维护养蜂生产者的正当权益。有关部门应当努力宣传和推广蜜蜂授粉农艺措施。第四十八条养蜂生产者在生产历程中,不得使用危害蜂产物质量宁静的药品和容器,确保蜂产物质量。
养蜂器具应当切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第四十九条养蜂生产者在转地放蜂时,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须要的便利。
养蜂生产者在海内转地放蜂,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花样印制的检疫及格证明运输蜂群,在检疫及格证明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检疫。第五章 畜禽生意业务与运输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畜禽生意业务市场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搜集、整理、公布畜禽产销信息,为生产者提供信息服务。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凭据农产物批发市场生长计划,对在畜禽集散地建设畜禽批发市场给予扶持。畜禽批发市场选址,应当切合执法、行政法例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距离种畜禽场和大型畜禽养殖场三公里以外。第五十二条举行生意业务的畜禽必须切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销售和收购。第五十三条运输畜禽,必须切合执法、行政法例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接纳措施掩护畜禽宁静,并为运输的畜禽提供须要的空间和饲喂饮水条件。有关部门对运输中的畜禽举行检查,应当有执法、行政法例的依据。
第六章 质量宁静保障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执法、行政法例的划定,增强对畜禽饲养情况、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禽生意业务与运输的监视治理。第五十五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治理措施,接纳措施落实畜禽产物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畜禽质量宁静监视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监视抽查事情。
第五十七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畜禽生产规范,指导畜禽的宁静生产。第七章 执法责任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划定,擅自处置惩罚受掩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有关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二)未经审核批准,在境内与境外机构、小我私家互助研究使用列入掩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三)在境内与境外机构、小我私家互助研究使用未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判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
第六十条未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划定追究执法责任。海关应当将扣留的畜禽遗传资源移送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惩罚。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划定,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判定的畜禽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有关划定,无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的划定生产谋划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的划定生产谋划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划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划定追究执法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划定,使用的种畜禽不切合种用尺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销售种畜禽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谋划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划定,畜禽养殖场未建设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根据划定生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划定养殖畜禽的,依照有关执法、行政法例的划定处罚。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有关划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及格证明、检疫及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责令纠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法有关划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销售不切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条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情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对不切合法定条件的单元、小我私家核发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不推行监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例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七十二条本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质料。本法所称种畜禽,是指经由选育、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子女的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等。
第七十三条本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关键词:im体育 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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